殺大數據殺熟,保衛社會信任 作者:南方周末評論員 責任編輯:陳斌 網絡編輯:汪亞純 方舟評論 07-08 (本文首發于2021年7月8日《南方周末》) 所以,殺熟也好,大數據殺熟也好,都戕害了商業倫理與社會信任,賺這種錢也見不得光。(人民視覺/圖)日前,國家市監總局公布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(修訂征求意見稿)》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2日。該稿增設了第13條“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”,在行政法規層面首次定義了“大數據殺熟”,廣受矚目。在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《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》第18條基礎上,擬修訂的新規正式界定了“大數據殺熟”:平臺“利用大數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